101.09.09龍潭三坑小溪  

「準確的曝光」並不是攝影的唯一,更沒有標準答案。 

  攝影時,沒有掌控適度的光線,很難拍到好的作品。L告訴我,適切運用光線,攝影就成功了一半。

 

  減光,是為了使明暗的對比,更突顯細節。

  增光,是為了使「對象」更飽含光亮。

 

  數位相機利用光圈、快門掌控光量,曝光補償則有調整的功能。

 

  人際關係的相處,其實是在減光、增光過程中,明、暗。

 

  阿基師勉勵學子,職涯期間,論功行賞時要排在後面。這是讓自己減光。從人性來看,減光很不容易。「為什麼要將我的功勞,白白讓給別人呢?」減了光,明暗的對比更強烈,畫面更和諧,好比整個機構或企業更為融洽,對自己、對同事、對組織,都是好的。自己減光,無損於自己的光度,只是曖曖內含光。我們凡人,含了光,就像物質不滅定律一樣,光「量」並不會稍減。

 

  有時候同事、朋友、同學、家人,因為某些因素,精神特別疲倦,心裡十分軟弱,我們需要為他(她)們增光,把溫暖的「光」打在他們身上。「光」是幾句安慰的話、一個小禮物、一封電子郵件、一句臉書的留言,或短時間的陪伴。當他們飽含了光,心裡的陰暗,因著光,也許就驅散了。

 

  為對方,增光;把自己,減光。在公司裡,老闆很怕部屬功高震主,如果一個部屬「屢建奇功」,卻終日把功勞掛在嘴上,如果老闆自信心不足,感受到領導威信被威脅,很可能最後倒霉的,是那位部屬。無論在室內或室外,陽光或燈光太亮時,會覺得刺眼,人與人的相處,莫不是也異曲同工?

 

  有一位政治人物,善於操盤,當他的老闆選上了市長、總統,在即將宣布當選時,他就離開了,離開了那種鎂光燈聚集的場所與心境,永遠把榮光留給老闆。有一天,老闆想到了,在重要職務啟用他,至今平步青雲。

 

  或許,人生如攝影,當對象缺了光,我們幫她(他)增光、補光、打光,使之蘊含生命的光;當自己光芒太過,試著學習幫自己減光。在永遠不斷學習的人生過程裡,合宜運用增光與減光的時機,讓自己成為光的藝術家。

 

  這個光的藝術自創理論,無論攝影或人生,好像都蠻適用。

 

(約翰福音8章12節:耶穌又對眾人說: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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