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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方圓500公尺,熙來攘往與寂寞孤絕,共生。

 

  4、5年前,住在台北市信義區的貧民窟,那時暈眴,勤爬山、騎腳踏車或晚上跑步。當時,信義區單車道還不完整,為安全起見,都選擇小巷,穿來穿去。常常在三張里公園旁的巷子,看到流浪漢與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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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圖下方,一度是流浪漢與狗短暫的家。右邊豪宅、左邊公園。

 

  公園旁正在興建另一棟豪宅,小巷搭起遮雨棚,避免施工雜物落下砸傷人。有段期間,幾乎在傍晚以後時分,在遮雨棚下,一位流浪漢綣曲,動也不動,旁邊始終有一隻狗、還有全部家當都擺在車上的三輪車,互相為伴。此外,一無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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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權屬於公有,建設公司不能趕他與牠,印象中,到新建豪宅拆掉遮雨棚(工地圍籬),流浪漢與狗,才不知所蹤。

 

  如果從松平路朝信義路方向望過去,直線距離約莫300公尺就是101,除新建物外,他與牠的右前方就有兩棟豪宅,其中一棟,住著在股市風光一時的沈性大戶。

 

  騎車經過流浪漢旁邊,我都習慣性的觀察幾分鐘,看他手腳有沒有微微動一下,只要察覺細小的輕輕一動,我才放心單車又行。

 

  離最近的豪宅實在太近了,我想,流浪漢聽得到豪宅內家人間的喝叱叫罵、但聽不到輕聲細語。豪宅內的飯菜香,也會飄進嗅覺裡。五官連著豪宅的脈動,五味隨著豪宅人生,雜陳。他綣曲的方向,通常對著豪宅,偶爾才看得到他的長相。落腮鬍的臉龐,很難看出喜怒哀樂。

 

  而狗從未離開他,可叫牠「101忠狗」。

 

  流浪漢與豪宅,比鄰而居;轉個彎、繞個巷,空地暫時的小菜園,忽然可見,這就是之前、也可能是現在的信義區。L下班後趕忙回到舊時地,為大家捕捉繁華與寥落。

 

  看著101長大、驚覺自己變老。小兒子在101初建時,喜歡打電動,L常叫他望著窗外,訓誡他:「萬丈高樓平地起。」若幾天不看101,彷彿又長高了一層,一眠大一寸。這一寸,好高。

 

  信義區的高級商場、百貨公司、五星級飯店櫛比鱗次,在許多豪宅與普通住宅之間,往往只差一條路、一個小巷的空間,甚且比鄰而立,價格是天與地的差別,可誰比較高尚,並非由每坪多少錢決定。

 

  以前若時間太趕搭小黃,司機問完目的地,幾乎都說我是有錢人,告以實情後,他們常哈哈大笑,我也竊喜:雖住貧民窟,但有風花雪月的豪宅享受。101最美的時候,是薄霧飄過夜晚的尖塔,多彩燈光,把薄霧幻化成人間仙境。

 

  國父念紀念館的大器、市議會旁小公園囂張的九重葛、市政府左邊的馬車座椅、誠品書店坐在地板上氣定神閒閱讀的愛書人、自強公園土地公廟的布袋戲、跨年夜視野最好的信義國中、小南村的大小炒(大或小的炒麵)、國貿大樓33樓一桌三萬起跳的豪奢、百貨專櫃的香奈兒與LV;在在都讓我害怕,分不清貧與富、庸與俗、文化與反文化、快樂與不快樂、幸福與不幸福的距離。也迷惑於明、暗;混淆於黑、白;甚至,游離於公義與邪惡;最後忘了是非與真理。

 

  所以我們揮揮手離開,間或想起狗與流浪漢,羨慕狗對流浪漢的不離不棄,孺慕流浪漢對富貴的忘我,也興匆匆於在痞客「幫」,當一隻金庸小說裡北丐洪七公十八棍打狗棒法所打不死的狗。

 

  吉普賽人,在首都信義區看過,他在繁華極亮處,修行;我在心的默默深處,遠距關懷,而狗在最近處,守衛。公園的暈黃燈光、101的幻彩、人間的興衰,都與吉普賽人、我與狗,無關。我們只在乎,明天是冷麵包或熱飯團或被啃光肉的骨頭,還會不會有享用的機會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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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傅鴻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