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腰纏十萬貫,騎鶴下揚州。」「落魄江湖載酒行,楚腰纖細掌中輕,十年一覺揚州夢,贏得青樓薄倖名。」分別道出古人對官、錢、酒、美人及揚州風情的夢想與感懷。但今天要談的不是揚州,而是花錢的淺見,筆者先坦白,以下所說的,我一項都做不到。
紅極一時的主持人曹啟泰,對於有錢人的定義,與眾不同,他認為,要用錢的時候隨時有錢,就叫做有錢人,並非很有錢的人,才叫有錢人。想想,也不無道理吧。
俗話說,錢要花在刀口上,愚笨的我,如果來解釋「刀口」的意思,應該是說,如果這筆錢不付,自己家人或朋友就要遭殃;比如,房貸、房租、小孩學雜費,以及水、電、瓦斯、有線電視等。
農曆年後,決定用「以物價值對照物價值」的想法,來衡量某一筆錢該不該支出。好比,很喜歡iPad,不論綁不綁約,至少需預付至少1萬,而1萬加3千多,可以繳小孩研究所的學費,或足夠7至10天全家的生活費。1萬也足以繳自家小公司及全家的行動電話費,當然也可以留下來應付不時之需。那麼再喜好的東西,也要打退堂鼓。
只有一項例外,如果一筆錢,不論一元或多大數目,如果能讓周遭邊的人很有幸福感,就勇敢花吧!
那天在電視上看到,一個丈夫因為妻子叨念小孩沒奶粉、沒尿布,而跑去搶劫。這是人倫的至哀與至痛。也有人沒飯吃,乾脆「假」行搶,去吃牢飯。而更多人由於生活困難,選擇結束自己甚至家人的性命;還有找人槍殺自己,以便領取保險金,成全丈夫與小孩的婦女。此類人間大慟,但願能在台灣社會漸漸減少。
「守錢比賺錢更難。」我看過很多眼看他起高樓、眼看他宴賓客、眼看他樓塌了的例子。公司本業非常賺錢,卻過度花費或業外投資失敗,終而落入夕陽餘暉中。
一般人也有同樣境況吧。
「愛宴樂的,必致窮乏;好酒、愛膏油的,必不富足。」(聖經箴言第21篇)謹與大家共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