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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美國最近將推出一種新藥,吃了之後,可以忘卻不想回憶的記憶或傷痛。

 

   西方有好幾部電影,演失憶症的故事。朦朧中記得有兩部,劇情鋪陳女友(或妻子)因受傷失憶,男主角如何協助友主角恢復記憶,過程不同,結局都很溫馨。

 

  當女主角因失憶記不起男主角曾經是自己的最愛,男生帶著女生重回以前定情之處、以及共同出遊的地點、餐廳,凡是能夠重新喚起女生記憶的方法,全部試過,在女生家人的協助下,終於讓女生恢復記憶,記得男生對她的好與愛。

 

  另一部,我只記得,約略劇情是女生無法恢復記憶,男生只好與她再談一次戀愛,很浪漫。L和我,都覺得這部,比較唯美,像瓊瑤筆下的愛情,在深情的痴與迷之外,還有一分重新來過的酸甜苦辣。

 

  一生當中,回首前塵,其實記得的事情不多,當下小小的事情,也許是往後入骨的鑲刻;彼時刻骨銘心的,經過時間的洗滌,或許不復記憶。

 

  有些事,還是忘記比較好。

  忘記不應該忘記的,是放下。

  記得不應該記得的,是負擔。

  忘記應該忘記的,是福氣。

  記得應該記得的,是辛苦。

 

  以前,我深刻記得別人加諸我的傷害,較少反思我曾經帶給別人的傷害,因此對自己心靈的啃蝕,如影隨形。如果反過來,我能忘記一切曾經戕害心靈的刻痕,不讓傷痛徘徊不去,或者日子能過得更海闊天空、悠然自得。

 

  保存下來的,多半是喜樂的吉光片羽,不願回顧的,多是傷痕累累的照片。所以,有形的保存,我們很習慣「去傷痛化」。那麼,在無形的心靈裡,我們更不應該儲存傷痛的記憶。

 

  F的繼祖父,放不下過世的祖母,每每經過公墓旁的鄉間路時,輕輕呼喚祖母的名字,未及一年,溘然長逝。一位同輩,放不下喪子之痛,眉宇之間,淡淡的憂鬱、一個人帶一個便當在熱鬧大街的踽踽獨行,讓人不捨。

 

  忘記,不是無情,是一種恩典。

 

(聖經新約腓立比書3:13-14: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,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 神在耶穌基督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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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腓立比書3:1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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